发布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6-10-27 10:09:00 阅读量:
【摘要】:两汉时期,在男性尊长存在的情况下,女性、卑幼均可充当户主。孙吴基本上承袭汉制,但女性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。魏晋时期,户主资格趋于严格,责任能力较强的男性尊长成为户主的首要人选。到唐代,户主一律由男性尊长充任,只有户内没有男性时,女性方可充当户主。汉唐户主人选的变迁取决于户主对政府所负经济义务的强弱,是汉唐赋税制度变化的结果,与儒家强调的伦理道德无关。
汉唐户主资格的变迁.rar